【新京报】专家热议电商公平竞争环境和“二选一”
2019-10-29 新京报发布时间:2019-10-29在新兴技术的加持之下,不公平竞争的手段在简化。利用技术进行流量降权、搜索降权等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难以取证。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商经济和平台企业不断崛起,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挑战性的现象和问题,临近双十一,关于“二选一”的话题就再度成为舆论焦点。
10月27日,新京报举办以“营造公平竞争电商环境”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围绕平台经济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如何营造公平竞争电商环境、政策和法律如何更好地改善垄断的电商环境等议题展开研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副司长韦犁,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凤霞,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杨东,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万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战略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新京报社总编辑李海等出席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新葡京网址 特聘研究员杨东认为,研究如何促进互联网行业有序发展,市场优势地位的法律条款非常有必要。电商法第三十五条就强调了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技术手段等,来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国务院38号文当中也明确了禁止互联网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的服务提供合同,包括市场主体公平的竞争。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战略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对于电商平台“二选一”的问题,监管介入是必然的,但是监管手段和主体是需要考虑的。
“政府需要监管很多问题,但是政府资源有限,没有人力、技术能力来支撑所有问题的监管。因此监管不应是政府单方面进行,而应借助多方力量,如企业的自我监管以及第三方力量,这样才能建立更加长效和持久的监管体制。”马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