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马亮:平台经济如何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2019-08-09 凤凰网发布时间:2019-08-09“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
鲁迅的这番话,用在平台经济上,似乎并不违和。
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旅游民宿、网络外卖等平台经济,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环境催生的新兴业态,对于拉动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就业发展、实现绿色发展等都有非常显著的作用。但是,平台经济是新生事物,又对相关传统行业产生了冲击,所以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准入难、合规难、监管难等“成长的烦恼”,亟待通过政府监管改革和政策创新来促进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市场准入和合规成本、平台监管创新、发展环境优化、新兴业态培育、平台参与者合法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并责成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和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意见》特别指出,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和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政策体系。这包括如下特征:监管原则是鼓励创新,监管政策要分领域制定,监管前提是严守安全底线,监管目的是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
《意见》明确了平台经济监管的目的、原则、底线和方针,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确保安全底线,而其核心在于分类分领域的差别化管理。这样一来,就避免了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一管就死和一放就乱”的监管尴尬,一定程度上也为政府部门的合理监管提供了参考准绳。
《意见》提出,“对看得准、已经形成较好发展势头的,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这种分类监管模式意味着对平台经济的监管要本着严管一批、观察一批和成熟一批的差别化治理理念,逐步推进各个领域的市场准入和合规成熟。
从多个平台经济领域的发展状况来看,一些业态已度过了野蛮生长和无序竞争的初期阶段,具备了适度放开和并轨监管的基本条件,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更多支持和发展空间。
但是,既有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却又无法使它们“验明正身”,导致合规化进程远远跟不上行业发展趋势和消费者服务需求。对此,《意见》为此类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许多及时而实惠的利好政策,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应修订、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信用、合规程序简化和成本降低等许多方面。
对于方向不明朗而有待观察的领域,《意见》强调要留足空间,不能一上来就明令禁止,而应给这些平台经济业态一个尝试和试错的机会。当然,《意见》也指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安全隐患较大和非法运营的要果断取缔或严格监管。这些纲领性的指导方针,有利于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使政府部门在监管平台经济方面有了可作参考的具体考量准则,可以明确什么是应该容错纠错的领域,哪些是需要严管严控的环节。
《意见》意味着要在平台经济的相关领域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畅通审批、创新监管和优化服务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
对于平台经济,可以探索类似于上海市的企业登记注册“一业一证”、贵州省的政务服务“集成套餐”等一体化服务模式,降低平台经济参与各方的进入门槛和合规成本,最大化释放平台经济的创新潜力。再如,要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减少一企多查、各级分查和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避免部门单独执法而人为增加监管成本和企业负担。
《意见》也明确了政府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为企业提供对等的服务和支持,合力共同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比如,平台经济企业在向政府提供运营数据的同时,反过来也要求政府向企业开放数据,从而形成政企数据互联互通,为平台经济的业务创新和信用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比如,在治理共享单车时,新加坡交通管理部门就没有采取“高高在上”的姿态,而是同运营企业、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坐下来平等协商,以“谅解备忘录”的方式约束彼此各方的权责利,使共享经济发展得到逐步磨合和成熟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的具体实施涉及十多个相关部委,加强跨部门协同合作是实现平台经济政策红利真正落地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对平台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一些前置条件,要做好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贯彻整体政府的理念促进平台经济准入合规和健康发展。此外,鉴于平台经济本身的跨域性和延展性,也要考虑在全国层面加快某些具有通用型和普适性的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平台经济发展的制约。
(作者系新葡京网址 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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