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为工人派发“一撞就碎”安全帽违法
发布时间:2019-04-21安全帽不安全!这看似一个讽刺!
近日,一段名为“一线工人安全帽”的短视频在网上引起大量网民围观,并掀起热议。在视频中,一个工人师傅一手拿着一顶黄色安全帽,另一手拿着一顶红色安全帽,对着手机屏幕说道:“今天我们来做下试验:这是一线工人的保险帽,这是领导的保险帽,看哪个结实?”说罢,这名工人师傅将黄色和红色安全帽相互撞击,顿时黄色安全帽被敲穿了一个大洞,而红色安全帽却安然无恙。对此,法律界专家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为一线工人派发“一撞就碎”安全帽违法,并就“一个破碎的安全帽”折射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透过‘一个破碎的安全帽’,有几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新葡京网址 研究员涂永前接受法制记者采访时如是说。首先,安全帽生产有国家标准“GB 2811-2007《安全帽》”,其明确要求,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在高温、低温及浸水三种情况下,用5Kg钢锤自1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均不应超过4900N(1N=1kg·m/s²,即使一千克质量的物体获得1m/s²的加速度所需的力);用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且帽壳都不得有碎片脱落。
其次,针对安全帽的选用,也有国家标准GB/T 30041-2013《头部防护 安全帽选用规范》可供参考,其中规定,安全帽颜色应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如,管理人员使用白色,技术人员使用蓝色;选择安全帽的颜色应从安全以及生理、心理上对颜色的作用与联想等角度进行充分考虑。“也就是说,从国家标准层面来看,是不存在工人安全帽和管理人员安全帽质量标准不同,而只是各组织机构和个人根据工作需要,可根据佩戴者的身份选择不同颜色而已,工人安全帽与‘领导安全帽’的安全标准实质上是一样的,不分等级。”涂永前直言,工人佩戴的黄色安全帽和技术监理人员的红色安全帽之所以存在巨大的差距,主要是质量上的差异。
对于劣质安全帽流入市场,涂永前分析说,由于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和质检装备配备严重不足,检验检查中常用的抽查工作方式往往给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以可乘之机,加上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偏低,劣质产品因为价格低廉而需求巨大等,也是导致劣质品市场存在的诱因。其实,归结到一点,作为不安全劳保用品的供给者,即生产经营者,其存在是因为违法违规成本太低。
加大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
对此,涂永前建议,必须多管齐下。首先,对于不安全劳保用品的生产经营者,实行更加严格的行业准入或退出制度,一旦发现生产不合格产品必须重罚,严重者可以撤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斩断不安全劳保用品的源头供应。其次,因为劳保用品涉及到劳动者个体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劳动监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大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落实劳动法第56条的规定,鼓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因为劳动安全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必须发动劳动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就不法劳保用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进行社会监督。
对于劳动者而言,很多人对于安全标准及安全防护认知严重不足。因此,在国家层面,应该从义务教育阶段就开始普及安全教育,并且重视安全应急防护和演练;对于企业雇主组织,更应该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大经营成本中的劳保用品投入,杜绝为不安全劳保用品提供销售市场;对于劳动者个体,不仅要主动学习劳动安全保护知识,更应该加强自保,对于企业雇主组织提供不安全劳保用品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抵制,行使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利”,向企业工会组织、雇主提议,向当地政府的劳动监察、市场监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举揭发,以维护劳动安全及劳动者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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